本會簡介

社團法人高雄市莊氏宗親會 簡介

壹、認識高雄

民國九年,日本佔據台灣,設五州、二廳,高雄為五州之一,名為高雄州。民國十三年改設為高雄市;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劃編為省轄市;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一日升格為院轄市,對未來高雄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高雄市原名「打狗」,位於台灣之西南方,東鄰高雄縣,西臨台灣海峽,南鄰屏東縣,北鄰台南市。境內,萬壽山、仁愛河、高雄港及蓮池潭等青山綠水,好觀光;小港機場、海底隧道、高速公路起點、中鋼及加工出口區等重大建設座落其間,形成陸、海、空交通便捷,工、商、漁業發達,外來人口與日俱增,構築一個潛力雄厚的海洋大都市。

貳、宗親會成立及改選

一、 本會創始於民國四十八年間,由旅高耆宿森茂宗長、格發宗長、樑材宗長等倡議籌組宗親會,以敦親誼、睦宗族、宏揚祖德宗風為號召,屢經多方奔走,細密策劃,終得高雄宗親熱烈響應,並獲高雄市政府核准,遂於民國四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假高雄市政府大禮堂召開成立笫一屆笫一次會員大會,制定「台灣省高雄市莊氏宗親會章程」及選舉理監事等,同時推選森茂宗長擔任創會首屆理事長,會中並厚蒙當時市長陳武璋先生及議長黃載德先生等地方首長蒞會致詞道賀,出席宗親位感榮耀。在全市已成立宗親會中排名笫三,足見本會成立甚早。
二、 本會笫二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五十四年十二月七日召開,改選結果仍由森茂宗長當選連任理事長。
三、 本會笫三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五十八年十二月七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格發宗長當選理事長。
四、 本會笫四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一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樑材宗長當選理事長。
五、 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一日,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本會奉令辦理改選。從此以後,由笫一屆起算。
六、 本會笫一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樑材宗長當選院轄市首屆理事長。
七、 本會笫二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曜隆宗長當選理事長。
八、 本會笫三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八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曜隆宗長當選連任理事長。
九、 本會笫四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召開,改選結果由曜隆宗長當選連任理事長。因曜隆宗長於理事長任內仙逝,依章程規定辦理補選,由雄飛宗長繼任理事長。
十、 本會笫五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八日召開,改選結果由天賜宗長當選理事長。
十一、 本會笫六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五日召開,改選結果由堯舜宗長當選理事長。
十二、 本會笫七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召開,改選結果由堯舜宗長當選連任理事長。
十三、 本會笫八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召開,改選結果由啟義宗長當選理事長。
十四、 本會基於發展需要,於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召開笫八屆笫一次會員大會中,修改章程變更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高雄市莊氏宗親會。從此以後又由笫一屆起算。
十五、 社團法人高雄市莊氏宗親會笫一屆理事長,依修改之章程規定,由院轄市笫八屆理事長啟義宗長,依法續任改名後首屆理事長。
十六、 本會笫二屆笫一次會員大會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四日召開,改選結果由啟義宗長當選連任理事長。

參、宗親會宗祠會館購置及新建

一、 本會前理事長曜隆宗長於就任本會院轄市笫二、三、四屆理事長六年多期間,深感無自己固定之會址,不但難以處理日常會務,平時會員相聚連繫亦感不便。於是發動宗親募款,獲得響應,熱烈捐款,終在民國六十六年十二月三日購置本會前金區中正四路一O三號華埠通商大樓九樓七室,面積三O.七七坪宗祠會館,完成大家的心願。
二、 前理事長堯舜宗長在其任內偕同現任理事長啟義宗長有鑒於現址-會館老舊狹小,不敷使用,遂倡議另購土地新建宗祠會館,屢經籌劃,隨即成立新會館籌建委員會,公推啟義理事長擔任主任委員,全面推展籌建工作,其間獲得本會創會理事長森茂宗長遺族莊銘聰宗長等響應,透過莊佛山公哲祠、莊森茂宗長(創會理事長)、莊東林宗長、莊立宗長、曾廷圻宗長(出嗣)等後裔同意,捐贈高雄市鼓山區鼓南段四小段四八四、四八六地號二筆土地,約二五七.四三坪,興建本會新宗祠會館之用。同時亦獲建築師閔賢宗長響應,以竭盡義務提供設計及監造服務。歷經四年多的努力,終見時機成熟,即行公開完成招標,總工程費一三OO萬元,並擇定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舉行動土典禮,預定年底完工後落成啟用。該棟宗祠會館大樓,採現代化三層建築,一樓六五.六七坪,規劃為會館;二樓六三.六六坪,規劃為客房六間;三樓六三.O四坪,規劃為宗祠及辦公室,樓梯厝七.五九坪,合計總坪數一九九.九六坪。這是本會一項空前的創舉與挑戰。但願祖先保佑,眾宗親扶持順利完成。

肆、結語

今後宗親會將隨工商社會的變遷,時代潮流的衝擊,產生實質的變化,經費日漸難籌,經營步步維艱,會員高齡化,年輕宗親忙於現實生活,漸漸疏離,看淡根源,是危機或是自然現象?亟待大家專題深入探討,共謀因應對策。